私隐政策声明

 

本私隐政策声明(「声明」)的目的是建立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我们」、「我们的」; 合称「康宏集团」)的政策及惯例以兑现我们对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承诺,及保护我们将会收集或持有的所有个人资料的私隐、机密性和安全性,以达致巩固客户与我们之间的信任。

 

资料收集

 

我们可就本声明列明的用途收集客户及其他个别人士的资料。该等客户及其他个人可包括下列各类或任何一类人士(统称为「您」、「您的」):

  1. 康宏集团网站的访客和用户;
  2. 保险、金融或相关产品或服务的申请人或客户;
  3. 为欠我们的责任提供或拟提供抵押或担保或任何形式支持的人士;
  4. 非个人客户或申请人的关连的人士,包括该客户或申请人的实益拥有人及人员,或(如       属信托)则包括信托的受托人、财产授予人、保障人及受益人; 及
  5. 与我们跟客户关系有关的其他人士。

资料可:

  1. 直接从您或从代表您的人士或从其他来源收集; 或
  2. 与康宏集团成员获取的其他资料结合。

若未有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的资料,可能会无法向您或与您关连的客户或申请人提供(或继续提供)产品或服务。

 

使用资料

 

我们可使用资料作下列用途或其中任何一项,(用途可随您与我们的关系性质而有所不同):

  1. 考虑及处理产品及服务的申请及用于产品及服务的日常运作(包括为您或与您关连的客户提供信贷服务);
  2. 于适当时进行信贷检查或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在信贷申请时及定期或特定审查(通常每年  进行一或多次)及进行核对程序(如条例所定义的);
  3. 设立及维持我们的信贷、风险或相关准则;
  4. 提供信用查询备考书;
  5. 协助其他财务机构作信用检查及追讨债务;
  6. 确保您维持可靠信用;
  7. 研发、客户概况汇编及分类及╱或设计产品和服务供我们使用(包括财务、保险、证券、 投资及相关产品和服务);
  8. 为推广服务、产品及其他标的(参见章节:直接促销中使用及提供);
  9. 确定我们对您或您对我们的负债款额;
  10. 执行您向我们应负责任的权利,包括向您追讨欠款;
  11. 遵守我们或集团任何成员就以下各项有关的的责任、要求或安排,(不论强制或自愿性质):
    •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境内或境外之已现有或将来对其具约束力或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律」);
    • 在香港境内或境外的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关; 或由金融服务提供者之自律监管或行业的团体或组织所发出或提供之任何指引或指导;
    • 我们因其金融、商业、营业或其他利益或活动处于或关连相关本地或海外的法定、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自律监管或行业团体或组织之司法管辖区而须承担或获施加与本地或海外之法定、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自律监管或行业团体或组织之间的现有或将来之任何合约承诺或其他承诺;
  12. 为符合根据任何计划下就遵从洗钱、恐怖份子资金筹集或其他非法活动之制裁或防止或侦测而作出康宏集团内资料及信息分享及╱或任何其他使用资料及信息的任何责任、规定、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3. 采取任何行动以遵守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的责任以符合与下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或国际指引或监管要求:侦测、调查及预防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贿赂、贪污、逃税、欺诈、逃避经济或贸易制裁及/或规避或违反有关此等事宜的任何法律的任何行为或意图;
  14. 让康宏集团的实际或建议受让人、或我们就您的权利的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可以评核拟成  为转让、参与或附属参与的交易;
  15. 与上述用途有关的任何其他用途。

 

未成年人的资料收集

 

我们会向未成年人收集资料。在向未成年人收集资料前,我们将先得到负有家长责任人士的同意。

 

浏览我们的网站时被收集的资料

 

  1. 使用cookies – 当您浏览我们的网站时,cookies将存储于您的电脑或电子设备的浏览器中。在网站中使用cookies的目的是记录您在网站中所选择的不同字体大小,以及在所有在线上表格中进行安全检查(要求您输入屏幕上显示的验证代码的测试)。大多数浏览器预设为接受cookies。您可以选择通过禁用此类设置以不接受cookies。然而,如禁用它们,您可能无法利用我们网站的全部功能,包括在线服务。康宏集团网站不使用cookies来收集您的个人资料。
  2. 到访我们网站的访客统计数字–当您浏览本网站时,我们会纪录到访的人次。网站伺服器 亦会记录您的到访资料,包括您的IP地址(及域名)、浏览器类别及设置、语言设定、地理位置、操作系统、之前浏览网站,以及浏览时间╱期间及网页(网站伺服器访客纪录)。
  3. 这些网站伺服器访客纪录将用作维持及改善网站运作,例如判断最佳网站解像度,得知最多人浏览的网页等。这些资料只用于提升及优化网站用途。
  4. 我们不会亦无意使用到访人士的资料作识辨身份的用途。
  5. 就康宏集团流动应用程式服务而言,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在本声明中提及到「康宏集团网站」时应读为「康宏集团流动应用程式」。

 

资料披露

 

  1. 我们会将您的资料保密,但我们或康宏集团的成员可能会将有关资料转交或披露予下列各方作出于第一页“数据使用”中所述的目的列出的用途(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转让或披露该等资料:
    1. 康宏集团的任何代理、承包商、次承包商或联营人士(包括彼等的雇员、职员、代理人、承包商、服务供应商及专业顾问);
    2. 任何就有关业务运作或维护向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提供服务的任何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包括彼等的雇员及职员);
    3. 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根据任何法例、规则、规例、守则、指引,按照适用之法例、规则、规例、守则及指引,有具约束力责任履行在法律上可强制执行向任何机构、执法机关或监管机构作出披露的要求;
    4. 任何对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有保密责任的其他人士,就有关资料作出保密承诺;
    5. 任何从您收取付款的人士、其收款银行及任何处理或办理该付款的中介人士;
    6. 代表您行事提供该个别人士资料的任何人士、收款人、受益人、户口代名人、中介人、往来及代理银行、结算公司、结算或交收系统、市场交易对手、上游预扣税代理、掉期或交易存储库、证券交易所、您拥有证券权益的公司(如该等证券由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持有)或向客户的户口作出任何付款的人士;
    7. 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如您欠帐时则可将该等资料提供予追讨欠款公司;
    8. 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就先前一段列出的用途而有责任或必须或被预期向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
    9. 再保险公司或医疗服务提供者;
    10. 就您所持证券的的任何中央证券存托或登记处向您提供服务与我们合作的任何单位信托或集体投资计划的受托人、登记员或托管人、或保险公司;
    11. 任何人士代您进行或拟进行交易;
    12. 我们的任何实质或建议受让人,或就我们对您权益的参与人或附属参与人、承转人、代表人、继承人参与者或次级参与者、受让人、代表人、继承人或就您而言;或
    13. 用于促销服务、产品和其他主题:
      • 任何康宏集团任何成员;
      • 第三方财务机构、信用卡公司、承保人、贷款、证券、投资、退休计划,强制性公     积金计划及相关服务提供者;
      • 第三方奖励、客户或会员、合作品牌或优惠计划供应商;
      • 我们及康宏集团之合作品牌伙伴;
      • 慈善或非牟利机构; 及
      • 为达至先前一段列明的用途而被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雇用的第三者服务供应商。
  2. 关于您申请按揭相关的资料(如适用,以及不论以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身分,以及不论以您本人单名或与其他人士联名方式)于2011年4月1日或之后,以下与您相关的资料(包括任何以下的不定期更新资料)可由我们代表及╱或代理人提供予信用评估机构:
    1. 全名;
    2. 每宗按揭贷款的身分 (作为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不论以您名义或与他人联名);
    3. 身份证号码或旅游证件号码;
    4. 出生日期;
    5. 通讯地址;
    6. 每项按揭贷款的按揭帐号;
    7. 每项按揭贷款的按揭类型;
    8.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帐户状况(例如: 生效、已结束、已撇帐); 及
    9. 就每宗按揭的按揭帐户结束日期(如有)。

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会使用由我们提供的上述资料统计个别资料当事人(不论以您名义或与他人联名)作为借款人、按揭人或担保人身分不时于香港信贷提供者间持有的按揭宗数,并存于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个人信贷资料库内供信贷提供者共用(须受符合根据该条例核准及发出的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的规定所限)。

 

在直接促销中资料使用及提供

 

我们拟把您的资料用于直接促销,而我们为该用途须获得您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就此,请注意:

  1. 我们不时持有的资料当事人姓名、联络资料、产品及服务组合资料、交易模式及行为、财务背景及人口统计数据用于直接促销;
  2. 可用作促销下列类别的服务、产品及促销标的:
    1. 财务、保险、证券、投资、公积金或计划或相关服务及其他相关产品、服务或信贷;
    2. 奖赏、忠诚或礼遇计划及相关服务及产品;
    3. 我们的合作品牌伙伴提供之服务及产品; 及
    4. 慈善及/或非牟利用途的的捐款和捐赠。
  3. 上述服务、产品及促销标的可能由我们及/或下列各方提供(就捐款及捐赠而言):
    1. 任何康宏集团任何成员;
    2. 第三方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用卡公司、证券、商品及投资服务供应商;
    3. 第三方奖赏、忠诚、合作品牌或礼遇计划供应商;
    4. 我们或康宏集团任何成员之合作品牌伙伴; 及
    5. 慈善或非牟利机构。

如您不希望我们如上述使用您的资料或将您的资料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销用途,您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主任行使您的选择权拒绝直接促销。

 

资料的存档

 

我们确保不会保留您的资料超过必需的时间以贯彻该资料于被收集时而被使用于的目的。

  1. 在帐户出现任何欠款的情况下,除非欠款金额在由出现拖欠日期起计60日届满前全数清还或已撇帐(因破产令导致撇帐除外),否则帐户还款资料会在全数清还该拖欠还款后被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继续保留多七年。
  2. 如资料当事人因被颁布破产令而导致任何帐户金额被撇帐,不论帐户还款资料有否显示任 何拖欠为期超过60日的还款, 该帐户还款资料会在全数清还该拖欠还款后被信贷资料服 务机构继续保留多五年,或由资料当事人提出证据通知信贷资料服务机构其已获解除破产 令后保留多五年(以较早出现的情况为准)。

 

资料保安

 

我们以安全为重处理及保护您的资料(包括敏感性的资料)。您的资料受到高度安全措施的保障,以防止未获准许或意外地被查阅、转移、处理、使用、删除或遗失。我们会采用加密法技术传送资料。

如我们聘用资料处理者(不论是本地或海外),以代本公司处理资料,我们将采用合约规范方法或其他方法,以防止资料未获准许或意外地被查阅、转移、处理、使用、删除或遗失。

如您不希望我们持有的资料被共用、转移或保留,您可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主任提出此要求。

 

查阅及更正资料

 

  1. 您有权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主任提出查明我们是否持有您的资料,索取您部分或全部个人资料的副本,以及更正任何有关您的不准确的资料。
  2. 根据及按照条例中的条款及个人信贷资料实务守则,除上述权利外,您亦有权:
    1. 要求获告知哪些个人资料通常会向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或追讨欠款公司作出披露的,及获提供进一步资料,借以向有关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或追讨欠款公司提出查阅及改正资料的要求;及
    2. 就我们向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提供的任何帐户资料(为免生疑问,包括任何帐户还款资料),于全数清还欠帐后结束帐户时,指示我们要求信贷资料服务机构从其资料库中删除该等帐户资料,但指示必须于帐户结束后五年内提出及于紧接终止信贷前五年内没有任何拖欠为期超过60日的欠款。帐户还款资料包括上次到期的还款额,上次报告期间(即紧接我们上次向信贷资料服务机构提供帐户资料前不多于31日的期间)所作还款额,剩余可用信贷额或未偿还款额及欠款资料(即过期欠款额及逾期还款日数,清还过期欠款的日期,及全数清还拖欠为期超过60日的欠款之日期(如有))。
  3. 我们可按照条例依从查阅资料要求收取合理的费用。

 

联络资料

 

任何关于查阅或更正资料,或索取关于我们资料私隐政策及惯例的要求,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们的个人资料保护主任提出:

 

康宏环球控股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庄士敦道68号互信大厦

 

私隐政策声明的修订

 

本声明会不时更新。请联络我们或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了解我们的最新之私隐政策版本。

中英文本如有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版本: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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